学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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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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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财务科

 重庆市工业高级技工学校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建于1978年,隶属于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主要开展全日制中高级技工及预备技师的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是国家改革发展示范中职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学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重庆市首批技师学院、全国机器人产教联盟核心成员单位、重庆职教基地现代机电技术教育集团和渝西地区技工教育联合体牵头学校、世界技能大赛重庆赛区机电一体化项目竞赛基地,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学校紧贴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需求,开设有数控技术、电子技术、机电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汽车制造与检修、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与网络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客户信息服务等21个专业,其中“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客户信息服务、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汽车制造与检修、电子商务、酒店管理”等8个专业是市级重点或精品(特色)专业,专业结构与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高。

(二)单位构成

     学校内设16个科室(系部):党政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学保科、总务科、教务科、基础教学部、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信息技术系、现代服务系、财务科、对外合作办公室、团委、发展改革办公室、工会。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96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7.75万元,事业预算收入1160万元,其他收入435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18.7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98.78万元,事业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10万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29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962.7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386.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05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318.7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31.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7.2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7.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7.75万元,比去年增加9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5.5万元,比去年增加141.53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规模扩大、师生人数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学生经费、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2.25万元,比上年减少42.7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项目开支,主要用于新校区文化广场打造、教学楼维修改造以及校内实训教学设施设备购置等重点工作。

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6.55万元,比上年减少2.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学校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4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严控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5万元,比上年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严控公务用车开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学校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2.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预算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预算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周莉  联系方式:023-4983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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