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关于五四评优的通知
  • 发布人:
  • 时间:2014-04-08
  • 点击:3230
  • 来源:未知

各班团支部、各学生组织、社团指导教师:

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表彰先进,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校团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决定在全校开展2013年度“五四”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3.集体观念强,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品学兼优,同等条件下,入党积极分子、获得奖、助学金者和在各类文体类活动中获得奖励者优先考虑。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和上级党、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团组织工作,从事团的工作满6个月以上,乐意为师生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坚持围绕共青团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成绩显著。

4.品学兼优,能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艺、体育和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

    (三)先进团支部

1. 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积极影响。在落实团组织重点工作和开展全校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 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支部内的团员中无违纪现象。

3. 积极开展校风学风建设活动,做好黑板报等宣传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积极开展第二课堂、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及各种有益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团员在本班青年学生中比例须达到80%以上,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校具有较好影响。

 (四)明星社团

1.在每学期星级社团评定中获得三星以上。

2.社团组织结构合理,管理制度规范,会员人数稳定。 

3.每学期的计划、总结详细完善,培训活动有序开展,财务清楚,活动记录完整,能按时归档。

4.有指导老师进行定期指导,平均每月不少于2次。 

    5.承办或协办过学校重大活动,在学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 优秀社团干部
  1. 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工作积极、负责,重视内部成员交流沟通,社团运转正常。
  2. 积极配合社联和社团开展活动,积极参加社联干部例会。
  3. 工作成绩突出,组织的社团活动在全校有一定影响力,社团成员评议良好。
  4. 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二、评选对象

全校在读学生、在编各班团支部、学生社团

    三、申报比例及办法

  •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由各团委参照各支部团内统计上报的团员数量,结合2013年度团的工作开展情况,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名额分配(原则上每个团支部1名优秀团员、1名优秀团干)。“先进团支部”和“明星社团”由各支部、各学生社团自行申报,不分配名额,团委将根据各支部活动和社团活动的具体情况,兼顾面上平衡,采取差额方式评选产生。

    (二)“明星社团”比例为全校学生社团总数的20%,“优秀社团干部”比例为全校社团干部总数的10%。

    四、申报程序和办法

(一)优秀团员、团干的申报:在本年度综合测评排名的基础上,凡符合评选要求、具备评选资格的学生经个人自荐,由所在团支部审核,经民主评议,在支部公布初选名单并无异议后上报团委审核。

(二)先进团支部的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团支部应该在班主任支持下,召开班委、团支部会议,积极准备学年总结和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审核。

(三)明星社团的申报:在社团联合会组织下,各社团负责人进行自评、材料申报,经各社团负责人民主测评,各社团无异议后报院团委审核。

(四)优秀社团干部申报:在星级社团评定的基础上,凡符合评选要求、具备评选资格的学生干部经个人自荐,由社团联合会组织所在社团指导教师审核,经社团全体成员大会民主评议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审核。

(五)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中的学生干部和骨干在评选中一律参加各团支部评选,个别符合评比条件、表现突出的如被漏评,可由校团委复评。

(六)各班团支部要坚持标准,民主推荐,严格把关,仔细审核;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干部按要求撰写申报材料(800字左右,打印稿),申报材料统一使用第三人称,纸质材料一份,各支部须在4月11日下午5:30前完成初评并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七)校团委汇总各团支部申报的学生和集体名单,征求学管、教务部门意见后,报学校审批,并公示。

五、表彰、奖励办法

(一)获奖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状;获奖个人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将评选结果载入个人档案。

(二)由校团委行文做出表彰决定并于“五四”期间召开全校表彰大会,向获奖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要对拟申报个人(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广泛征求和听取学生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并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材料。各班主任、社团指导教师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评选,使评比结果能充分体现广大学生的共同意愿,评优工作真正达到比、学、赶、帮、超的目的。

(二)对评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广泛地宣传先进事迹,促使全体学生学习有目标、方向,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我校校风、学风建设。

(三)班主任要积极支持在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团体中的学生干部的工作,在他们当中符合评优条件的,应优先予以申报。

(四)本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

(五)在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中,校团委将严格实行上缴团费情况和青年志愿者注册情况“一票否决制”,凡未完成上缴团费任务的集体、个人和未在重庆志愿服务网注册的个人,取消评选表彰资格。

                      

                                                                                                                                         共青团重庆市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委员会                                    

                                                                                                                                                                         201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