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收费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 发布人:
- 时间:2015-02-10
- 点击:4767
- 来源:未知
创新收费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创新更为有效的收费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收费管理工作水平,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决定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2015年1月1日起,统一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不再开展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核发及变更收费许可证。
我校已有的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也将于2015年12月底前,到区发改委(物价管理科)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我校将收费项目信息通过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强化收费公示制度。